吃瓜群众
厦门稻子金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徐某某、陈某、罗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copylian
0 评论
33660 浏览
2020.02.11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9)闽02刑终641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审理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罗某某、徐某某、陈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于2019年8月15日作出(2019)闽0203刑初41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徐某某、陈某不服,提起上诉。本院经审查于2019年10月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裁定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终审判决书原文:徐某某、陈某、罗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感谢你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
扫码打赏,感谢您的支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